[Lost in Translation]不管是妖是魔,會吃人的就是好妖魔

讓我們從地精談起,談談墜入迷宮多年的遊戲中文化(本地化、在地化)生態,談談五里霧中的怪物們應該叫甚麼名字。如果他們有天理昭彰的真名,我們是不是就能像招喚聖經裡的惡魔一樣頤指氣使?我們是不是能更看清楚他們模糊的樣子?博士曾在另外一個討論區裡談過這個問題,現在讓我以當時的回覆為本,再做深入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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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不是唯一

Gnome一開始之所以會被翻成為地精是因為在某些傳說或奇幻設定裡,Gnome就是象徵地元素的精靈。而翻成侏儒,只是說明他的身材,卻無法說明這個種族的特性。後來這兩種翻法都很流行,才造成後來的奇幻修士會(D&D三聖書的譯者群)乾脆摻在一起翻地侏。

其實爭執名詞翻譯的正統有時候是很容易走火入魔的一件事情。例如在過去,Ogre、Troll為了要翻成食人妖、食人魔、洞穴巨魔、食人巨魔之類的排列組合,就常常引起大大小小的爭議。但其實哪個翻得比較好?還不都是一樣地爛!哪個怪物不吃人?在奇幻故事裡吃人的怪物不知道幾千種,食人妖又能說明了Troll的什麼特性呢?

如果拿到《魔獸爭霸》(Warcraft)的世界裡來看,Troll又甚麼時候吃人了呢?他們看來既有智慧也講道理,繼續叫Troll食人妖,就好像我們繼續叫原住民為番人一樣地沒有道理。在Warcraft世界吃人的是誰?恐怕就只有Arthas和Lich了吧他們都會抓小狗吃…XD

模稜兩可的翻譯

類似的模稜兩可比比皆是,例如Elf與Fairy(或Fairies)。在一般的西洋奇幻作品裡,Elf以精靈譯名為多,Fairies則多為妖精;但在日系慣例裡,Elf卻比較常以妖精為名。這之間並沒有甚麼決定性的形態學差異,其實只關乎品味而已。別以為Fairie必然是巴掌大的不可方物,Elf是美少年與美少女的集合名詞也不見得是個定數。各位知道嗎?在哈利波特第二集裡所出現的醜怪家事小精靈也是Elf呢!

而更麻煩的是,在西洋奇幻傳說脈絡下,可以叫做妖精或精靈的候選人其實多不勝數,除了以上兩者,還有Sprite、Spirit、Brownie、Leprechaun、Fey、Pixie…太多啦,當這幾種空想生物同時出現時,翻譯者通常也要準備爆腦了,哈。

圈地為王

借用Richard M. Stallman的洛克產權類比,在翻譯領域裡,也有這種先到先贏的傾向。對許多讀者來說,最先看到的名詞譯法就是正統,而領先潮流的譯者就是圈地為王的智識主人。在台灣的遊戲產業與奇幻文學領域裡,剛好就有一位這樣的智識大地主,他掌握有許多正統的詮釋權。而如我一般的譯者大多阿Q地不攖其鋒,更沒有挑戰權威的意願。

說到這裡,如果有讓你感到任何酸溜溜的意味,那絕對不代表我有甚麼譴責之意。相反的,能成為這種正統的詮釋者,正因為這位地主無私奉獻的心力。要說我有甚麼特殊的感受,大概只有羨慕與嫉妒(XD)。可是,這不表示他所宣示的正統就一定是比較好的選擇,有很多時候,只是不得不為的結果。

音譯與意譯

回過頭來看,我們可以發現,在這些奇幻生物的台灣翻譯慣例裡,意譯通常是比較優先的選擇,玩家也常常恥笑音譯是一種不入流的次等作法。選擇音譯,彷彿宣告譯者不懂得該生物在奇幻族譜上的脈絡。但事實上,看了這麼多名詞的意譯之後,我們究竟看到了甚麼清楚的面貌?我們因為侏儒一詞而更了解了Gnome這種生物嗎?我們因為食人妖之名而了解了他們的獨特生態嗎?

很多時候,我們只是把自己逼入更大的迷宮裡而已。

在日本,外來語一律音譯,倒是給了當地譯者很大的方便。雖然台灣不見得適用這種作法,但我們有必要深思,音譯真的如此不堪嗎?我們看看Orc、Ogre、Orog、Troll這幾個字,濃濁的喉音不正暗示了某種音韻裡潛藏的野蠻之處。誰說讀音是毫無感受、毫無意義的呢?就讓Goblin叫做哥布林,我覺得也是個可以接受的好辦法。

29 thoughts on “[Lost in Translation]不管是妖是魔,會吃人的就是好妖魔

  1. 奇幻方面的翻譯大概很難釐清了,很多都是創造文字,在這領域範圍外是幾乎不用的
    (CHIMERA是少數例子吧),我大概都是記住原文,然後再從圖像去延伸,像博士說
    的,文字的發音有時會有其氣氛營造的考量(我很難想像會有一個名字叫強尼的Drow)

    不過有些的確是可以照原文翻卻故意耍花招,玩太閣五的時候常碰到一些講台灣國語
    的NPC浪人,實在令人絕倒...

    ”在台灣的遊戲產業與奇幻文學領域裡,剛好就有一位這樣的智識大地主”

    不過如果不是他,我到現在可能還讀不完《魔戒》,聯經最早的版本(一狗票人翻的)
    實在是相當”驚人”啊!這之中的取捨大概也不是一兩句話可以說完的

    所以結論是,趕快把英文學好吧XD

  2. 噗噗~

    “大地主”翻的”ring”我覺得讓整個故事看起來頗僵硬的說~

    >waylim
    >不過如果不是他,我到現在可能還讀不完《魔戒》,
    非常的有同感~囧”

    我也是覺得把英文學好再說吧~XD

    岔題一問@@

    博士那我在你網站上的問題就在這裡問你好了~@@

    博士COH現在還有在玩嗎?
    沒在玩的話 還會想回去玩嗎
    看起來似乎挺有趣的~:D

    因為資料片 壞人方快出了 好像很有趣的樣子~@@ 所以想問問

    正好我也有看到你再巴哈上討論guild war的問題 想問你COH的戰鬥節奏跟GW會差不多嗎?~XD(我GW也有玩)

    話說因為開始上班了 不能再像以前一樣瘋狂的迷EQ WOW這類型需要大量時間消耗的遊戲~_~ 所以想找快節奏的玩玩~

  3. 音譯可以減少許多紛爭,但是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譯名統一」這頂大帽子。

    如果有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各自有一種叫做troll的生物,就拿ultima和wow來說好了。ultima的troll譯做食人妖無可厚非,wow的troll譯做食人妖顯然大錯特錯。既然兩個世界的troll只是名稱相同,那又何必強求使用相同的譯名?讓ultima的troll翻成食人妖,wow的troll翻成獠牙族(或者管他翻什麼都好)又有何不可?理想狀況下,讀者與玩家只會看到翻譯後的成果,他們根本不需要知道原來這兩個東西的原文都是troll。

    但對於譯者來說,有大地主開路總是好事,即使他開的路一開始方向就不太對。有平坦的路面走,大家輕鬆;至於這條路到底通往哪裡、和大家每天照三餐朝拜的聖地差距多遠,那就只能走著瞧了。

  4. 嗯~
    看來這篇是從我留在留言板的那篇所衍生出來的
    基本上同意博士的文章
    只是在WOW這款遊戲裡
    我們看看BLIZZARD對Gnome所賦予的特質與形象來說
    我真的覺得若是要翻譯成中文翻譯成侏儒會比地精來的更貼切
    不知各位以為如何

  5. Goblin….在已故的MTG(魔法風雲會)翻譯叫做鬼怪
    老實說我最早接觸的西洋奇幻反而是MTG
    所以MTG術語相對的已經變成我的標準就是了…..

  6. billie 說得好。譯名統一這頂大帽子不單是 ACG 產業,其他地方有時也會引起衝突;不過這是題外話了。

    我總覺得臺灣的 ACG 玩家中,常常發現 early-adopters 是助力也是阻力。即使他們有些精通外文,對推廣作品相當重要,但是僅有粗淺理解的也不少;罵譯者罵最大聲的通常都是這些玩家,仗著玩過原文,仗著對「翻譯」表面上的認知,便把這頂譯名不統一的大帽子扣得緊緊的。其他玩家呢?自然是以這群 early-adopters 為馬首囉。

    不過話又說回來,譯作被玩家罵了,譯者自然該反省。只是極少有全是罵聲或一片讚美的情況;當毀譽參半時,身為譯者到底該相信誰?XD

  7. 我不懂所謂的奇幻翻譯, 所以也沒辦法說什麼

    不過之前在玩天二的時候,大家也常在吵 精靈跟妖精 (沒辦法這職業在天二很流行)

    我跟D&D翻譯員一樣,大喊乾脆以後叫 妖精靈 好了

    不過這樣可能會被一堆人打死 XD

  8. to 銳鱗亞鼠
    別說已故嘛… 讓人有種難過的感覺
    話說對岸的「萬智牌」把Goblin叫做「精灵(精靈)」呢

  9. to NBB

    台灣版的繁體WOW是王肥直接改大陸九城版的wow

    簡轉繁而已 這樣他們就少了一筆翻譯的費用~:O

    所以即使你賭爛他的翻譯 重點還是在王肥身上~XD (我猜他打死都不會改吧~:-/)

    我覺得翻成地侏比較適合~@@

    侏儒應該是人類的矮子 地精我記得好像有人翻譯成kabudo(我忘了原來的英文名~+_+”)的中文翻譯(有人稱為狗頭人就是了…可是在wow裡面是接近礦坑的矮人…..頭上有頂著蠟燭 你靠近扁你的時候會喊”you cant take candle!”的那一個)

  10. 1.簡轉繁WOW,果然符合王肥的作風XD

    2.在下比較不在意翻譯的譯名(不要翻的太誇張就好XD),遊戲好玩就好了。

    3.令在下真正敬佩的是Channel V的South Park(南方四賤客)的翻譯,超惡搞XD

    4.翻譯的討論,希望引起的是文學的討論與幽默,
    例如:The Day After Tomorrow。台灣翻:明天過後。
    就字面上來說,明天的明天,是什麼?後天咩。
    所以對岸的翻譯就是:後天。:)
    (其實我覺得翻成:如果還有明天,也不錯XD)

    5.以下純屬開玩笑
    阿姆斯壯(Neil Armstrong)翻成手臂好壯。因此:
    手臂好壯曰:吾人之ㄧ小步,乃眾人之ㄧ大步。

  11. 從OB開始在美版玩到現在
    台版嘛..看到目前為止不抱太多期望……….
    翻譯問題算是發發牢騷吧
    最大的因素還是台灣線上遊戲廠商的作法與玩家的風氣

    王肥 : 來來來~ 寶物包大放送, 買寶物包送隨機紫色神兵, 買10包送LV60紫色套裝
    眾玩家 : LV60 衝啊!!!!

    最後沒人知道GROUP該怎麼玩RAID該怎麼配合, 單打倒是各個都冠軍, 全身從頭到腳連保險套都會發光….

  12. 要用中文譯名表現奇幻生物的獨特特性可能很難, 畢竟同樣英文名稱的奇幻生物, 在不同作品中可能就有不同的特性….

    我覺得遇到像生物名稱這種專有名詞, 保留英文好像也不錯
    像接到任務要去殺15隻Goblin, 跟接到任務要去殺15隻哥布林,
    “Goblin”和”哥不林”都只是代表要被殺的那種生物的一個符號
    中文化可以讓玩家知道要做什麼動作, 呃 也許還有了解劇情
    ( Don’t read, just click!…XD)

  13. 音譯確實有音譯的好處
    至少可以確保gnome的英文不會被人唸成「葛諾姆」orz

    早年telephone其實是譯為「德律風」
    後來才參考日本人的譯法改成「電話」
    我們現在習以為常的是後者
    但當年對電話兩字不以為然的德律風愛用者可多著呢

    當然我們也可以問一些更深入的問題
    例如:moose屬鹿科而譯成「麋鹿」,但leopard屬貓科為什麼不譯成「迅猛貓」或「大斑貓」?
    或者,麋鹿的「糜」字是什麼意思?我們可能光靠這個「糜」字、不靠任何圖片,順利理解moose的長相或習性嗎?

    所以,本人的論述可能會像這樣:
    「把elf譯成精靈,並不準確。可惜一時間我個人也想不出更好的譯法,不如暫時擱置爭議。」

    對了,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哈利波特裡的elves,反而比較接近神話當中原型的樣貌。如果你跟一個十八世紀的英國人說,elves的平均身高不低於五呎,他應該會覺得你在唬爛吧。

  14. waylim,
    所以雖然也有人在網路上批評他的翻譯,不過我也是以正面觀點來看待他的作品。
    只是老實承認心底有些羨慕他的成就,也是絲毫不假就是了XD

    半藏,
    CoH當然好玩,只是遊戲太多,實在非做取捨不可時,通常就會考量到周遭朋友的狀況了。
    這裡有個超級CoH Fan出沒,給你猜猜是哪位?

    billie,
    我也喜歡輕鬆的作法。

    NBB,zork,
    其實我沒有甚麼意見,真的。
    只是想說,這之間的差異其實沒那麼大而已XD

    銳鱗亞鼠,
    bah,鬼怪也是候選人超多的字眼XD

    Ahtwang,
    所以有很多時候,我明明覺得不妥的翻譯法,我仍然會從眾,因為我是個沒種的阿Q…XD

    呵呵,
    呵呵XD

    CHT,
    萬智牌就是台灣的魔法風雲會?嚇!

    半藏,
    那種怪物的原文名稱我忘記了,不過他們不是老鼠嗎?XD

    t3712,
    純以成本和效益考量,簡轉繁其實是個好作法,畢竟大陸版WOW的翻譯不算太糟,只要修改一些習慣用語,也是堪用的。所以我倒是不會譴責這點。記得把改版時注意統一性問題就好。

    NBB,
    如果以CEQ經驗來看,應該不會那麼慘。不過如果WoW台版的下場真的跟CEQ一樣,那也是不太好看就是了XD

    Annar,
    日文版EQ真的就是名稱全部原文喔!不過說真的,看到這種譯稿時,你會懷疑這樣真的好讀嗎?

    親和力還是會有差就是了。

    枕頭阿亮,
    啊你的理論應該是沒錯的。
    基本上,Elf的近代形象,甚至他們跟矮人間「又愛又恨」的曖昧關係(?),應該都是魔戒所奠定的吧。

    大灰芒果,
    你說的正是難處所在啊。

  15. 嘿嘿~COH迷是枕頭阿亮嗎????~@@

    巴哈上好像有看過他的名字

    不過巴哈COH板最近好冷清啊 我都懷疑還有沒有人在玩了說~_~”

    至於kabudo(好像拼錯了~囧)…老鼠…

    我看起來比較像是乾縮的小老頭~XD

    我只記得這名字隱約在柏德之門一裡面的狗頭人名字上看過而已~@@

    不過我挺喜歡wow的東西啦 會把大家熟知的AD&D幻想中的生物改的很有他自己的一套!~:D

  16. 其實我覺得就翻譯而言 對於那種模糊不清字義
    就別太過度琢磨就好了
    我到挺喜歡音譯 就像是哥布林(我喜歡XD)
    既然中文無法可以確定一個正確的名詞 再說哥布林 也不存在這個世界上(或許^^|||)
    中國日本等也有很多怪名字的妖怪名稱阿
    說不定哪天中文遊戲盛行以後 外國人也會反過來討論我們現在討論的東西
    所以我覺得 就讓它回歸到單純化 我們自己可以找英文字典去查出字的涵義
    大概也可以了解到這東西的意思 順便順便喔 也可以提升英文能力(這點我還蠻贊同的^^)
    小弟的淺見

  17. 講一下elf跟fairy這兩個字在原來英文這個語言上的情況好了
    原來這兩個字基本上都是指同一個東西,就是在鄉野、林間出沒、具有神奇能力的小仙靈,只是因為不同的地方用,所以有不同的字

    到了後來,由於奇幻作品盛行(我真的不確定是不是那部戒指小說的關係),就讓這兩個字有所區隔了,前面那個就變成金髮、尖耳、背箭,出場讓女性眼裡冒星、男性流口水的典型種族
    後者,則繼續留著原來的形象

    不過,可以發現fairy常常是被拿來取笑elf的軟弱的字眼
    還有,這個字也同時是美國俚語用來稱呼男同性戀的

    至於翻譯,我個人認為這件事是一件再創作的思考,我不太贊同全音譯,因為會有許多東西會讓人記得頭昏腦脹,尤其是在人名以及專有名詞上。那部戒指小說的前版,光看到洞窟那段就暈到不行了,因為名字人物實在好多,一大串本名、匿稱、稱號的讓人家搞不清楚(加上當時年紀小)。
    所以我認為大地主的作法是值得稱許的。
    至於統一化,我認為這回事要見仁見智,以Gnome(記得g不發音,所以音似諾姆)為例,在一般設定都是在地裡挖洞 的沒錯,不過在某龍槍裡面可是瘋狂工程師耶……
    另外,在音譯方面,也有通用、沿用謬誤的問題,Druid為例,大家都叫以日本漢字為譯的德魯伊慣了(Elf叫妖精也是,可我聽到這字眼總是不舒服),個人認為地主兄在wc3裡面改為督伊德也是好事。(雖然沒太多人改口)

  18. 我不算這方面的大師,不過就我所知,這兩個字的語源是不一樣的喔。而且fairy的起始傳說是來自塞爾特、而Elf則來自德國,應該不是相同的東西。另外,邇來的Elf形象,的確是由拖爾金所確立,這點應該不用懷疑。

    我也不是認為應該完全音譯,而是說明音譯沒什麼不好。舉例來說,很多人都很愛嘲笑Ogre翻成歐吉,一方面笑它讀音錯、一方面也笑它音譯的選擇很蠢。不過,其實我覺得翻成歐克、歐格、歐葛的話,不見得比食人魔要差。尤其是當你有很多怪物都是xx魔、食人x的時候。這就像我前面所提的精靈困境,這明明是華語文化裡所未見的字眼,硬是要意譯的結果,只是不斷重複排列而已。

    我當然認為大地主的奉獻很偉大啊,這我不是在文章裡說過了嗎?XD

    不過就事論事,我覺得有些翻譯選擇其實是可議的。

  19. 我剛剛做了點研究,這兩個字系出「不同源」。

    不過在後來的英國童話裡,的確一度有混用的現象。因為兩者皆有「嬌小」形象。但後來到了維多利亞時代,還是分化出一個小、一個有昆蟲翅膀的型態差異。

  20. 接著來談談Orc跟Goblin好了….
    在戒指小說裡面,這兩者也是同一種生物
    後者則是專指在洞窟裡的為多
    叫歐克跟哥布林,或是半獸人跟地精/鬼怪,其實叫慣了就好
    總之都是給予名詞一個定義就是了
    之前上過美國文化概論,老師也抱怨過elf其實有仙靈的意思在,翻做精靈不算文意有通

    翻譯這回事其實是做了以後才知道其中有很多都是模稜兩可的
    可沒法兒解決就只能先擺著,之後期待那天靈感來了才有法兒解決的

    以D&D的職業為例
    我一直覺得Barbarian這職業在中文核心手冊裡面翻為野蠻人總給人這是另一個種族的感受
    還有Rogue,這職業普遍大家還是叫做盜賊,不過到美國念書也玩d&d的朋友總跟我抱怨:Rogue is not the thief. 007其實也可以算是Rogue,水滸傳裡面的108好漢也是Rogue,叫他們做盜賊除了太委屈外,也很容易造成扮演角色的玩家對這職業的挶限與誤解。
    Orc要叫獸人還半獸人?Half-orc就叫混種獸人?那為啥Half-elf可以叫半精靈?那Beastman為啥不能被叫做獸人而被稱做獸化人?
    這些問題的答案,我一直在思考著……

  21. 因為野蠻人不是一種「體質」上的稱呼,所以被當成種族反而是很奇怪的。所謂的野蠻人是一種「文化」狀態,所以比較接近職業。簡單的來說,沒有一種種族應該被叫做野蠻人。應該是Elf裡文化比較原始的分支就是Elf Babarian。

    另外,Rogue其實有過很多其他的翻譯法,例如浪人,只是一直沒流行過而已XD

    至於獸人問題。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是因為有Orog被翻成獸人,所以只好把Orc翻成半獸人了。這個困境其實和我本文所提的如出一轍,就是意譯下去之後,你就會發現中文的排列組合侷限是很大的。但這不是中文表現力的問題,而是中文裡本來就沒有這些東西。

  22. 遊戲基地的D&D板有人提議過rogue翻作夜紳的,就某方面來說也不能說不對XD

    問題也在於英文的一字多義呀。美帝政府開口閉口”Iraq is a rogue country.”,這個rogue很明顯也跟拿來形容007那個相去甚遠吧……譯名統一雖號稱是必要之惡,那有時候它的惡已經足以與其必要性分庭抗禮了。

  23. 其實比利也有提到,
    有時候對讀者來說,原文是甚麼根本不重要,依照脈絡個別處理也沒甚麼不好XD

    例如哈利波特的山怪是啥?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就是指Troll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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